保護兒童和青少年政策

English version - Safeguarding Children and Youth Policy

承諾

在澳洲墨爾本天主教華人信友團體(CCCM),保障兒童和青少年的照顧、安全和福祉,是我們的核心基本責任。我們的教區對侵犯兒童,絕對是容忍的,所有兒童均享有被保護安全之基本權利,免受任何形式的侵犯和被忽視。我們都有義務,盡最大的努力使兒童免受傷害和侵犯。我們承諾會防止兒童被侵犯,並及早察覺潛在的風險,然後將其減低或消除。我們還承諾在涉嫌或已披露傷害的情况下,以敏感、維護尊嚴和尊重的態度對待全部有關人士。當向那些在法律上, 或牧民上有權利及需要知道的人提供信息時,將保持適當的保密性。

保護兒童和青少年安全的架構

每個堂區、代理和機構的領導層,均有責任確保遵守(**保護兒童和青少年政策**) (Safeguarding Children and Young People Policy) 的相關程序及實行方法,推行兒童和青少年安全。

在 CCCM,為預防兒童被侵犯,我們認同在符合下列標準守則下,對整體政策,程序及實行方法,需要採取主動和積極的模式。

  • 兒童安全標準及應通報行為計劃 -- 維省兒童及青少年委員會 (Child Safe Standards and the Reportable Conduct Scheme -- Commission for Children and Young People, Victoria)
  • (**保護兒童安全組織的國家準則--澳洲人權委員會**) (National Principles for Child Safe Organisations --Austral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 (**全國天主教保障安全標準--天主教專業標準有限公司**) (National Catholic Safeguarding Standards --Catholic Professional Standards Limited)

全國天主教保障安全標準

10 項 (**全國天主教保障安全標準**) (National Catholic Safeguarding Standards) 是由澳洲各地的所有天主教團體、部委和組織實施及推行。這些標準概括了天主教團體透過實施政策和舉行活動,防止、回應和舉報有關侵犯兒童的問題, 達到促進保護兒童安全的要求。 它們目的在於推動文化變革,促進負責和透明的制度,並能展示在各堂區中有效的領導和治理。

請瀏覽 (**天主教專業標準**)[Catholic Professional Standards (CPSL)] 網頁

我們的保護措施

選擇、招聘和篩選

招聘和篩選程序必須反映出為兒童和青少年提供安全保護和充實互動的團體承諾。

兒童工作審查 (Working with Children Check – WWCC) 以下簡稱 WWCC

所有 18 歲以上的神職人員、僱員和志願工作者,在他們參與團體事務的整個過程中,都必須持有效的 WWCC。 受薪或志願工作者都必需符合恰當的 WWCC 要求(短期或一次性志願者除外)。

政策和行為準則

所有神職人員、僱員和志願工作者都必須遵守(並簽署)堂區行為準則(堂區行為準則連結接到 SHWP 堂區行為準則),並了解及遵守保護兒童和青少年的政策。 

記錄保存

所有WWCC、工作人員入職訓練和持續培訓,以及簽署的行為準則文件的最新記錄,都保存在辦公室內。 

風險評估 

執行風險評估,目的是為了識別和評估在進行兒童和青少年的活動和計劃時相關的風險,以減少發生傷害的機會。

兒童被侵犯時的回應和報告

所有神職人員、僱員和志願工作者,都有責任保護兒童和青少年免受傷害,並有道德、法律和倫理責任,有效地回應和報告與兒童安全相關的不當行為,和/或 侵犯兒童的所有疑慮、指控或投訴。

任何人(例如兒童、青少年、父母、牧師、僱員、志願工作者、堂區教友)都可以就與兒童安全相關的不當行為 和/或 侵犯兒童進行舉報。

保護兒童和青少年的政策内,要求神職人員、僱員和志願工作者,在有理由相信兒童或青少年在過去曾受侵犯、正在遭受侵犯,或有受到傷害的風險, 應進行報告 (即使其他人沒有合理的信念,或認為不應該進行報告)。不舉報兒童安全的問題、投訴或指控,影響或阻止或脅延他人進行報告,是違反保護兒童和青少年政策的行為,有可能導致紀律處分和/或法律訴訟。

當進行侵犯兒童報告,應及時通知法定機構,和墨爾本天主教總教區的(**專業標準部門**)(Professional Standards Unit – PSU) (及時 = 盡快在形成合理信念後提出,除非兒童或青少年處於迫在眉睫的危險之中)。 

根據「應通報行為計劃」(Reportable Conduct Scheme),墨爾本天主教總教區有法律責任,向(兒童和青少年委員會) Commission for Children and Young People通報當前和過往,涉嫌侵犯兒童或做出不當行為的神職人員、僱員和志願者的事件。 

(**專業標準部門**)(Professional Standards Unit - PSU) 負責處理與兒童和青少年安全相關的不當行為,和/或 侵犯兒童的報告,並與法定機構聯絡,例如: 維多利亞省警察部,兒童及青少年委員會的應通報行為計劃 (Reportable Conduct Scheme - Commission for Children and Young People) 。

其他資料:

「墨爾本天主教總教區」[Catholic Archdiocese of Melbourne (CAM)] – 報告兒童安全相關的不當行為及/或侵犯兒童

(**天主教專業標準**) [Catholic Professional Standards (CPSL)] – 在維省提出關注,並尋求意見及支持

(**電子安全專員**) (e-Safety Commissioner) - https://www.esafety.gov.au/

保護兒童及青少年安全委員會 

為了促進對本團體保護兒童和弱勢成人政策的合規性和實施,我們成立了一個保護兒童及青少年安全的委員會,與我們的神職人員、領導團隊、志願工作者和其他團隊合作,共同促進兒童和青少年的安全和福祉。

在 CCCM,我們的保護兒童及青少年安全委員會由我們的執行委員會成員代表、主日學幼苗組、幼青組(天主子民)、青年組和堂區教友的代表組成。

其他文件

備註: (** ……….**) 在括號內的只是意譯名稱。請以原本英文名稱爲準。